爱吃红烧肉的路飞_

文章是我瞎写的。第一次写文。主要是想圆自己的执念。

be文学。

      我在某一天,对你见色起意。但是最后我们没有结局。我爱而不得,你幸福美满。我既痛苦又快乐,痛苦的是我不曾拥抱你,快乐的是我不会担心失去你。

      每次外出都小心翼翼,不爱戴眼镜的我会带上眼镜,只为在不确定的一天里可以捕捉到你的身影,那么,浑噩的空气就会突然变得清新。我会在独处的时候放肆的想念你,占有你,侵犯你。但是却在与你见面时故作平淡的与你聊着近况的琐碎事情。

      我爱你如痴儿般执着,你向我道歉,让我寻找下一个,说我会有良配。我看着你愧疚的眼神心里却越加迷恋你,嘴上说着我放下了,转身却哭得面目全非。每次见你一面回到家里,都会觉得自己将死去,但是却又在痛苦中贪婪地呼吸着每一口空气,因为里面有你的气息。

      最后你结婚、生子,我依旧孑然一身。我参加了你的婚礼,回去大醉一场,骗自己要放下你。但第二天还是爱你。你的孩子逐渐长大,我偶尔也会和你聊聊孩子们的学习。

      你不再劝我去寻找,而我也不再对你表露我的爱意,我爱你更深了,但是我也更成熟了,懂得了收敛。你我日益老去,看着你渐渐绽放岁月涟漪的面容,我安静得像你本属于我一样的沉默不语。

       终于,我等到了你逝去的消息,而我,也终于能放心的离开这没有你的浑噩世界。我死前写好了我的墓志铭“我把我的一生奉献给了我的缪斯,我一直拥有着他。开心时我亲吻他,悲伤时我拥抱他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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